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红火蚁疫情呈扩散态势,局部危害猖獗。为进一步统筹抓好全省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切实提升红火蚁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恶性蔓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8日
广东省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
红火蚁是重大外来有害生物,2004年在我省广东湛江吴川市首次发现,之后陆续扩散至全国12个省(市、区)378个县级行政区。目前,我省红火蚁发生范围广、危害程度重,全省发生面积283万亩,范围涉及21个地级市113个县(区、市),4级以上重发生水平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7.5%。为指导各地抓好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红火蚁应急防控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和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压实防控属地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加强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植物疫情风险管控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全力遏制红火蚁恶性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物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持续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危害损失,避免出现红火蚁恶性伤害人畜事件和造成大面积弃耕。2020年全省红火蚁扩散蔓延速度控制在1%以下,重发生水平(平均每100m2活蚁巢数为≥1.1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150头)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5%以下;力争到2022年全省红火蚁扩散蔓延速度控制在0.3%以下,重发生水平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3%以下,其中公共区域红火蚁基本控制在中等以下偏轻发生水平(平均每100m2有效蚁巢数≤0.5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100头)。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检疫阻截措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植物检疫监督检查,加强对当地生产的农作物种苗、花卉、草坪等带土植物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植物及其产品调出,防止疫情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扩散。加强对调入的带土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检和复检,防止疫情传入。对产地和调运检疫中发现的红火蚁疫情及时采用触杀性药剂浸渍或浸灌进行除害处理。
(二)科学开展化学防控作业。红火蚁防控主要采用饵剂诱杀为主、粉剂和灌巢灭杀为辅的化学防治技术。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每年4-5月份和9-11月份等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红火蚁统一防除工作。对蚁巢密度较低且分布较分散的发生区,可采用毒饵法或粉剂法进行单蚁巢处理;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诱集到红火蚁数量较多、分布普遍但活蚁巢密度较低的发生区,可采取毒饵撒播法进行防治;在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可采用“二步法”开展防治,即先大面积撒播毒饵,再用饵剂或粉剂灭治单个蚁巢相结合的方法;在人体健康或重要设施等受到严重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发生区域,可采取药液灌巢法、粉剂灭巢法开展防治。红火蚁化学防治应选用“三证”齐全、低毒、高效的红火蚁专用药剂产品,饵剂的饵料要求引诱力强、颗粒大小适中、易于工蚁搬运。具体施药方法、注意事项可参考《红火蚁化学防治技术规程》(NY/T 2415-2013)和药剂产品使用说明。
(三)做好监督检查和验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红火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规范作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建立服务档案,如实记录作业的时间、内容以及使用药的名称、用量等。根据《红火蚁监测规程》(GB/T 23626-2009)《红火蚁防控效果评价标准》(DB44/T 1323-2014)《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实施规范》(NY/T3541-2020)等规定,组织植保专家或技术人员对防治效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原则上一次施药防治效果达80%以上、二次施药后的防治效果达95%以上。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要求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达不到防治效果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诚信的服务商进行通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两年内不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
(四)加强防控专业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依托部、省和本级植物疫病防控等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自愿互利、规范管理”的原则,扶持、引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乡镇、村等组建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服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和发动有条件的镇、村,探索组建以本地居(村)民为主体的红火蚁防治专业队,并为队伍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专业队员可兼职,按规定享受财政专项资金防控作业劳务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参照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分工设置和《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红火蚁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交通、林业、住建、水利、科技、教育、旅游、应急和邮政等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组织发动各有关单位、企业和城乡居民主动做好责任区域的红火蚁防控工作,推进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
(二)强化资金保障。红火蚁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居民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各地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法规要求,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和调拨使用制度,在省级植物疫病防控专项等涉农资金中统筹加大红火蚁防控经费倾斜力度,储备一定数量红火蚁防控专用药剂,确保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供应,保障阻截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技术保障。为适应当前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需要,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广东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8名(具体名单附后)。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阻截防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依托科研院所和本级植保机构单位成立市级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辖区红火蚁防控,广泛宣传普及红火蚁识别、防范和防控技术方法,提升科学防控水平,确保防控队员会用药、用好药,切实提高用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