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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红火蚁药剂零售门店布设工作的通知

2020-01-04 18:52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字体:【 打印本页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药协会,各有关农药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对红火蚁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红火蚁社会群防群控合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红火蚁药剂“买药难”的问题,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红火蚁药剂零售网点布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荐上报红火蚁药剂零售店

各地要根据本行政辖区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布局和经营情况,选择经营规范、从业人员素质较高,以及地段位置较好、便于群众购买的农药经营门店,每个乡镇至少推荐1家零售门店。请各地级以上市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推荐的农药经营门店名单(附件)报送我厅植保植检处。无农药经营门店的乡镇,可在邻近乡镇中推荐。

二、加强指导,按时完成红火蚁药剂零售布设任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省农药协会要协调有关农药生产厂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红火蚁防治药剂布设到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购买到红火蚁防治药剂。

三、强化监管,保证红火蚁防治药剂质量

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经营门店规范经营,不定期开展药剂质量监督抽查,确保红火蚁药剂防控达到良好效果。我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红火蚁药剂质量抽检和药效评价试验,根据质量抽检和药效试验结果,向社会公布符合防控要求的产品名单。

四、加强宣传,做好红火蚁防控培训工作

各地要加强宣传,通过海报、宣传单、电视、广播、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告知红火蚁药剂零售网点信息,推广普及红火蚁科学施药方法。要加强培训指导,提升零售门店农药经营人员红火蚁药剂防控技术水平。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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