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单位面积活蚁巢数量作为分级标准,分为以下5级;
一级:轻度,平均每667㎡活蚁巢数 ≤1个。
二级:中度,平均每667㎡活蚁巢数 >1~≤5个。
三级:中偏重,平均每667㎡活蚁巢数 >5~≤10个。
四级:重,平均每667㎡活蚁巢数 >10~≤50个。
五级:严重,平均每667㎡活蚁巢数 >50个。
按诱集工蚁头数分级,每667㎡设置10个监测器,计算平均数,分为以下5级:
一级:轻度,平均诱集工蚁数 ≤20头/瓶。
二级:中度,平均诱集工蚁数 >20~≤100头/瓶。
三级:中偏重,平均诱集工蚁数 >100~≤150头/瓶。
四级:重,平均诱集工蚁数 >150~≤300头/瓶。
五级:严重,平均诱集工蚁数 >300头/瓶。
评定时如单位面积活蚁巢数量级别和诱集工蚁数量级别不一致时,以较高级别为准。